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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7 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2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号)。为进一步明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原因、变更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现就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对“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补充披露内容: (一)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从原先单一 LED 封装和照明产品销售业务,延伸了综合能源管理和广告传媒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客户结构以及结算模式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为更加准确地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进行计量,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原账龄分析法中的账龄划分以及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从原先单一 LED 封装和照明产品销售业务,延伸了广告传媒业务、LED 照明工程业务和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客户结构以及结算模式已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以公司近 5 年财务数据进行测算,公司目前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损失率与实际业务情况有所偏离,为更加准确地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进行计量,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原账龄分析法中的账龄划分以及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二)变更内容: (1) 变更前采用的账龄划分及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划分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其他应收款 (2) 变更后采用的账龄划分及计提比例 ① 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划分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本次变更后,公司关于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变更前计提比例总体呈现上升,主要系 1-2 年的计提比例从 10%调整至 20%、2-3 年的计提比例从于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整体更谨慎。 ②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按单项计提和固定比例两种方式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对于信用风险或结算周期明显异常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于信用风险或结算周期正常的合同资产,参照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 5%的固定比例确定合同资产预期损失率。 (1)变更前采用的账龄划分及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划分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其他应收款 (2)变更后采用的账龄划分及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划分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其他应收款 月) ① 应收款项 本次变更后,公司 0-3 个月(含 3 个月)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0.5%;3 个月-12 个月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5%;1-2 年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从 10%调整至 20%;2-3 年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从 30%调整至 50%;3-4 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从 50%调整至 70%;4-5 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从 80%调整至 85%。 ② 合同资产 本次变更后,公司合同资产按单项计提和固定比例两种方式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对于信用风险或结算周期明显异常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于信用风险或结算周期正常的合同资产,参照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 5%的固定比例确定合同资产预期损失率。 二、对“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补充披露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 年第 2 期,总第 6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 2022 年 11 月 1 日开始适用,无需对更早会计期间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22 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公司 2022 年及未来公司年末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余额和客户信用等级的分布状况,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会计信息为准。 由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没有超过 50%,不会使公司 2021 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