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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性质是指按照不同的角度和标准对工作进行分类,以脑力和体力为标准,以是否担任领导职务为标准,以是否以财物或财产为工作内容为标准。
2、按照脑力和体力的标准,工作可以分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前者主要利用智能完成工作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工作和业务实施工作。组织工作包括组织、领导、管理、人事和财务等。一般是带有权威性质的作品;业务工作是指不负责组织和管理,而是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以专业技能或智力完成其岗位任务的工作。比如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医务人员的医疗诊疗工作等。都属于业务实施的脑力劳动。体力劳动是一种以体力劳动为主,用体力完成工作内容的劳动。在实践中,主要是那些直接从事生产劳动和服务的工作。比如生产线上的装配工等。当然,有些工作的特点可能不是那么明显,但是脑力和体力都要。
3、根据是否担任领导职务,工作可以分为领导工作和非领导工作。前者主要是指担任一定官职的人员,享有领导职务范围内的财产管理、分配、处理和处置的权力。包括组织、管理、协调、指挥和决策、主管等领导工作。后者是指没有领导职务或者不在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因工作性质而享有管理或者处分财产的权利,包括财产的具体保管、提取和处理。
4、根据是否使用财产作为工作内容,可以将其分类为直接使用财产作为内容或对象的作业和不直接使用财产作为工作内容或对象的作业。通常,主管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是前者;后者是指工作本身并非基于对财产的管理或保管,而是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暂时保管、使用和处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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