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的基本流程
民事诉讼案件的基本流程:
1.原告起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
1.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2.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
3.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
5.电子数据。电子数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类型,是以电子形式存在的,用作证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或者说,借助电子技术或电子设备而形成的能准确地储存并反映有关案件情况的一切证据。
6.证人证言。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是指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专门技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判断后做出的结论,称为鉴定意见。
三、民事诉讼多久立案吗
民事诉讼立案一般需要七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