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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存续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项。
观点新媒体获悉,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应于2023年6月16日兑付本金8亿元及该部分本金自2021年12月23日(含)至2023年6月16日(不含)期间对应的利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科股份未能按期足额兑付上述本息,且关于上述超短期融资券展期的持有人会议仍在表决过程中。
资料显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1金科地产SCP004”,发行额8亿元,起息日为2021年12月23日,期限为270天(展期后发行期限540天),债项余额8亿元,评级主体AAA/债项AAA,本计息期债项利率6.80%,本息兑付日2023年6月16日,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8.8亿元,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于同日,北金所也披露了关于金科股份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偿付本息的公告。
据了解,本期债券的信用增进安排为以遵义葳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的股权对应的全部收益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提供质押担保。